近日,正观新闻记者从中国检察网获悉了一则案件,因为挪车问题引发争吵,辽宁一男子朱某某被周某某用胶皮盆抡打头部、身体等部位四、五下后,引起急性心肌缺血死亡。
周某某(化名),今年43岁,辽宁省沈阳市人。
年3月30日16时30分许,在沈阳市沈河区,周某某与朱某某因挪车问题发生争吵,继而引发冲突,周某某拿起摆在停车位上占车位用的胶皮盆抡打朱某某的头部、身体等部位四、五下,被当时在现场干活的王某某等人拉开。
之后朱某某在其出租车驾驶位置的门前倒地,周某某发现后让王某某拨打急救电话,到现场后,确认朱某某死亡。
经鉴定,朱某某系因某病急性发作引起急性心肌缺血而死亡;死前与他人发生冲突、被他人用胶皮盆击打头部等可以作为某病急性发作诱发因素。
因涉嫌故意伤害罪,于年3月31日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刑事拘留,同年4月29日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,同日由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执行逮捕。
本案由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侦查终结,以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,于年5月10日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。
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,周某某过失致人死亡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三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,提起公诉,请依法判处。
据了解,周某某年因犯盗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;年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;年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劳动教养一年。
编辑:孙珂
统筹:石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