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药专业二
第二十二章内科常用中成药(改动部分)
1.双*连合剂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风寒感冒禁用。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过敏体质者慎用。服药期间,忌服滋补性中药,饮食宜清淡,忌食辛辣食物。
2.*连上清丸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脾胃虚寒者禁用。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过敏体质者、孕妇、老人、儿童、阴虚火旺者慎用。服药期间,忌食辛辣、油腻食物。
3.六味地*丸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体实、阳虚、感冒、脾虚、气滞、食少纳呆者慎用。服药期间忌食辛辣、油腻食物。
4.复方丹参片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过敏体质者慎用。孕妇慎用。寒凝血瘀胸痹心痛者不宜使用,脾胃虚寒者慎用。服药期间,忌食生冷、辛辣、油腻食物,忌烟酒、浓茶。治疗期间,如心绞痛持续发作,宜加用硝酸酯类药。如果出现剧烈心绞痛、心肌梗死等,医院救治。个别人服药后胃脘不适,宜饭后服用。
5.血府逐瘀口服液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孕妇禁用。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过敏体质者慎用。脾胃虚弱者、气虚血瘀者慎用。服药期间,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。治疗期间,若心痛持续发作,宜加用硝酸酯类药。如出现剧烈心绞痛、心肌梗死,应及时救治。
6.速效救心丸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孕妇禁用。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过敏体质者慎用。气阴两虚、心肾阴虚之胸痹心痛者(删除“、有过敏史者”),以及伴中重度心力衰竭的心肌缺血者慎用。服药期间,忌食生冷、辛辣、油腻食物,忌吸烟饮酒、喝浓茶。治疗期间,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用硝酸酯类药。如果出现剧烈心绞痛、心肌梗死等,应及时救治。
7.冠心苏合滴丸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孕妇禁用。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阴虚血瘀之胸痹忌用。胃炎患者、胃弱患者、胃溃疡患者、食管炎患者及肾脏疾病患者慎用。阴虚火旺者慎用;有出血倾向、行经期妇女,使用抗凝、抗血小板治疗的患者慎用;哺乳期妇女慎用;过敏体质者慎用。其辛香走窜,易耗气伤阴,故不宜长期服用。服药期间,忌食生冷、辛辣、油腻食物,忌吸烟、饮酒、喝浓茶。治疗期间,若心绞痛持续发作,,宜加用硝酸酯类药。如果出现剧烈心绞痛、心肌梗死等,应及时救治。
8.麝香保心丸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孕妇禁用。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过敏体质者慎用。哺乳期妇女慎用。脾胃虚弱者慎用。不宜与洋地*类药物同用。若心绞痛持续发作,服药后不能缓解时,应加用硝酸甘油等药物。如出现剧烈心绞痛、心肌梗死,应及时救治。
9.华佗再造丸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孕妇禁服。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。中风痰热雍盛证,表现为面红目赤、大便秘结者不宜用。平素大便干燥者慎用。服药期间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10.癃闭舒胶囊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孕妇禁用。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出血者、有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。肺热壅盛、肝郁气滞、脾虚气陷的癃闭慎用。服药期间,忌食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,忌饮酒。有慢性肝脏疾病者慎用。
服用本品如出现尿*及目*、皮肤*染或肝生化指标异常,应立即停药,并及时就医。长期用药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。
第二十五章儿科常用中成药1.小儿热速清口服液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风寒感冒者禁用。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过敏体质者慎用。以及脾虚、大便稀薄者慎用。服药期间,忌食生冷、油腻、辛辣食物。病情较重或服用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,可酌情增加剂量。若高医院诊治。
2.小儿咽扁颗粒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虚火乳蛾、喉痹者慎用。过敏体质者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慎用。服药期间,忌食生冷、辛辣、油腻食物。服药期间症状加剧、高热不退、呼吸困难时,医院诊治。
第二十七章耳鼻喉、口腔科常用中成药鼻炎康片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过敏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。肺脾气虚或气滞血瘀者慎用。运动员慎用。服药期间,戒烟酒,忌辛辣食物。所含苍耳子有小*,故不宜过量或持久服用。又含马来酸氯苯那敏,易引起嗜睡,服药期间不得驾驶车、船,不得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等;又因其对H1受体阻断作用,故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第二十八章骨伤科常用中成药舒筋活血片(增,加粗字体为新增)
孕妇忌服。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。过敏体质者慎用。妇女月经期慎服。
因所用的香加皮含强心苷而有*,故不宜过量服用或持
久服用,禁与含强心苷类的西药同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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